许建发〔2026〕 4号
各县(市、区)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:
按照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)、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(建市〔2014〕159号)文件规定,我局组织人员对许昌正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(延期)、中科浩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(增项)报送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。
经审查,该企业申报的材料符合相关规定,核准许昌正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中科浩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资质,现予以公布。
特此通知。
2026年2月9日
(此件公开发布)